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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各本科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修订与编写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3 点击量:

实习是本专科教育阶段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团队合作能力和岗位胜任力培养的重要途径。实习教学大纲是针对实习环节教学内容与过程,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实习教学计划、组织实习轮转和实习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规范各本专科专业实习教学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实习教学大纲修订与编写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工作涉及全校34个专业本科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的教学大纲,内容依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涉及的实习教学设置要求修订,新上专业要求开展实习教学大纲编写,将按照各专业的毕业实习特点共分为4类,包括医学类专业A、医学类专业B、理工类专业、文法管理类专业,各专业应按照不同培养方向分别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各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修订任务见附件1。本次修订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课间见习等。

二、修订原则

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见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的规定,以学生为中心,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各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以构建综合性实习教学体系为目标,开展实习教学大纲的修订与编写,规范实习教学过程,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修订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认真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开展实习教学大纲的修订与编写工作,其中跨学院培养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所在单位牵头,组织各培养单位共同开展实习教学大纲的修订与编写工作。

(二)调研与论证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需组织相关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带教老师召开座谈会,调研实习开展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完成实习大纲修订与编写工作。各单位需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审定。各单位确认实习教学大纲无误后,由学院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三)形式审查

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实习教学大纲进行汇总,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查,确保实习教学大纲内容齐全,书写准确规范。不符合要求实习教学大纲将反馈至相关单位,要求补正或更改。

(四)审批汇编

审查修订后的实习教学大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汇编成册。根据每学期毕业(专业)实习教学工作安排,将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分别编入实习手册。

四、修订要求

(一)各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完成实习教学大纲的初稿,组织本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工作。

(二)各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实习教学大纲按照专业、实习教学类型等分别归类,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查备案。

五、联系方式

实习大纲修订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nyd_shanxin@qq.com。

联系人:单鑫(***********)

李琛(***********)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修订任务分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修订要求及模板填写说明

4.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板(医学门类专业A类)

5.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板(医学门类专业B类)

6.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板(理工门类专业)

7.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板(文法管理门类专业)

8.内蒙古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大纲修订与编写文件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