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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3 点击量: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修订工作方案

内医校发〔2017〕19号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社会对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日益提高的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需要,制定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秉持加强素质教育和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按照“优化结构、强化实践、增强创新、注重质量”的人才培养思路,积极探索与专业定位、优势、特色及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修订原则

(一)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本科专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办学标准、执业资格标准,结合学校总体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定位及人才培养总目标,以学科建设与发展为基础,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大学相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凝练专业特色,并体现专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各本科专业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点。

(二)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执业资格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中核心课程的设置要求,精心设计课程体系,要按专业类打通专业基础课程。各学院或专业应探索建立跨学院、跨专业交叉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课程体系的整体构建,要与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体现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三)注重创新创业培养

各专业要根据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资源,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要在专业课程教育中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专业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效衔接,着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不断强化实践教学

推进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及其教学方法的系统改革,构建具有专业特点并契合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要对专业实践(实验)教学各环节进行一体化顶层设计,建立专业实践技能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相互融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五)努力突出专业特色

各专业必须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托各学院自身学科专业优势,紧跟科学技术发展,对接社会需求,开设专业特色课程,发挥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的优势和特色,形成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凸显专业优势与培养特色。非医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应彰显学校医学优势学科的特色。

(六)持续增强素质教育

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应把人文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人文社科类和艺术类选修课程,提高学生人文素质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

(七)落实特色人才培养

教改试点班(五年制临床医学、中医)依据有关规范或认证标准,制定独立完整的本科培养方案,落实特色人才培养。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自治区医药卫生发展需要的、职业道德合格、基础理论扎实、专业口径宽泛、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首个关键要素,对人才培养的整体设计具有引领作用。各专业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调研工作:

1、国家与学校相关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或办学标准;

2、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岗位胜任力分析及执业资格标准;

3、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4、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意见;

5、同类兄弟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

6、毕业生对学校办学或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价;

7、师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理解和认可程度等。

(三)专业培养要求

本科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职业素质、有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以及从事本专业的基本工作能力的毕业生。各专业应根据本科专业教育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提出毕业生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目标。

1、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目标

2、知识目标

3、技能目标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一)学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的规定进行设置。

(二)学分

各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量,原则不超过规定的学分。同时,应考虑各类(门)课程学分及学时的合理分布。

学 制

学科门类

总学分

四年制

法学

180

文学

管理学

理学

200

工学

五年制

医学

250

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教学环节:理论课16学时1学分。

2、实践教学环节:独立开设实验课、讨论课32学时1学分;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科研训练等实践环节1学分/周。

3、毕业教学环节: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1学分/周;毕业考核2学分。

4、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折算办法为二舍三入,七退八进。

五、课程设置

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和素质拓展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课程修读类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

(一)通识教育课程:以通识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大学英语、医学计算机信息应用、军事理论、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及自然科学与技术等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课程共18学分,包括以下六门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96学时(理论54学时,实践42学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48学时(理论36学时,实践12学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32学时(理论24学时,实践8学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48学时(理论36学时,实践12学时)。

形势与政策:2学分,36学时(理论20学时,实践16学时),分为六个学期。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2学分,32学时(理论24学时,实践8学时)。

2、大学英语:16学分,256学时,分为四个学期。继续实行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办法。

3、医学计算机信息应用:3学分,80学时(理论40学时,实验40学时)。

4、体育课:4学分,分为四个学期。每学期32学时,计1学分。

5、军事理论教育:2学分,36学时。

6、创业基础:2学分,32学时。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32学时。

8、大学生就业指导:2学分,38学时。

9、大学蒙古语文:2学分,32学时(蒙医、蒙药、护理蒙医方向、少数民族预科)。

(二)专业基础课程:反映专业最基本、原理性知识的专业基础课,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包括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为学生进入专业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课程由所属专业学院论证确定。

(三)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必修课程是反映专业核心知识和特色内容的课程,是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的具体体现。各专业应精心设置必修课程,将“本科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核心课程列入教学计划表中,并以重点课程进行建设。

(四)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验及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践环节,突出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鼓励独立开设实验课。

1、各专业要根据专业需求,适当调整并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并依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精神要求,确保人文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并结合学校三个校区实验教学管理模式的变化,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优化实验教学内容,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按模块、分层次设置实验课程,实现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实验学时在32学时以上、有条件独立设课的应尽量独立开课、单独考核,独立设置的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

2、列入培养方案中的实验、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军事训练等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文学、管理和法学类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医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应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并提高实效性。

(1)军事训练。3周,3学分。

(2)社会实践。2学分。包括学校或学院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以及个人自主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等。1学分/周。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1学分/周。毕业实习应根据各专业教学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执行。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超过8学分,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规定(试行)》(内医校发〔2007〕44号)执行。

(4)毕业考核。2学分。应用型或实践性强的专业完成专业实习后,安排毕业考核(含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5)素质拓展课程: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计划,涵盖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创新创业与科技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等几个方面。

①创新创业课程。4学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与要求,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2学分,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

② 创新创业与科技活动。4学分。将学生开展创新项目研究或创新性实验、参加创业实践与自主创业等创新创业活动,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或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参加科研技能训练和聆听科技知识讲座等科技创新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学分管理,设置并折算为合理的学分。

③第二课堂活动。4学分。第二课堂活动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校园文体艺术活动以及文化素质讲座、竞赛等活动,均折算为相应的学分。

(6)选修课程:适度增加选修课程,增加学生选择空间,充分利用学校以医为主,医、理、工、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的优势,丰富选修课程资源。选修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①公共选修课: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2学分,四年制学生不少于10学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有关要求执行,课程分为人文与社会科学类、信息与科研技术类、知识拓展类以及自然科学类等几大类。

②专业选修课: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科专业优势设置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2学分,四年制学生不少于10学分的专业选修课。

六、修订工作具体要求

(一)修订范围

学校所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

(二)方案内容要规范

各专业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修订专业名称、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素质拓展教育等内容。

(三)培养目标要具体

培养目标在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应明确具体,对确定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具有鲜明的指导作用。

(四)课程安排要合理

课程安排要充分考虑相关课程先修与后修的逻辑性,注意每学期课程学时数、学分及其分布的合理性。每个专业每学期开课门数原则上不超过8门,考试课程不超过5门,必修课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

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各模块课程学分比例,建议大致为公共基础类课程25%、专业基础类课程40%、专业类课程35%左右。其它专业学分比例大致为公共基础课30%、专业基础课40%、专业课30%左右。

(五)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明确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实践教学,将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及内容整合作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举措。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的优势和特色,服务于教学,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文学法学类专业应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的能力培养。

(六)交流沟通要加强

各专业所在学院要借鉴国内知名大学同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校内外知名专家、专业核心课程的优秀教师、行业部门(协会)主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代表等参与论证,吸纳用人单位、社会和毕业生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意见,制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课程设置涉及跨学院时,专业所在学院的分管院长应邀请承担课程学院分管院长、课程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员认真研究专业培养目标对课程知识、技能的要求和相邻课程安排等问题,合理确定课程学时数、学分、教学内容、授课时间与形式等。

七、内容结构与格式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学制和授予学位、课程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科技创新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社会实践活动和毕业实习教学等。

八、工作组织与实施步骤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是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学院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广泛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发现、分析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撰写论证报告。同时,要制定出修订工作的详细计划,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修订任务。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是一项涉及学校、学科、专业、教师、学生发展的重要工作,要努力发挥学院教学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并做好学院间的沟通交流,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积极借鉴国内外知名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充分调研社会需求,认真听取毕业生、高年级学生及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并紧密结合实际,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权威性。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4日前,各学院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通过充分调研,总结近年改革成果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分析报告”,并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

2、4月21日前,各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二稿,并提交教务处。各学院在提交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的同时,还应形成修订情况总结报告。修订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培养方案修订过程综述;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状况及调查情况分析;课程设置及其依据,以及课程体系优化整合情况及特色。

3、5月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第三稿,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时,各学院应立即着手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五)本次修订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2017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