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内医校发〔2021〕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学校“4+4+N”创新创业育人体系的核心任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为核心,结合不同专业类别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等环节内容,完善“4+4+N”创新创业育人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培养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适用范围
所有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从2023级学生开始实施。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人才培养目标对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以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以创业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两类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目标。
(一)以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
学校以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的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以及基础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药学等19个专业。通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将医学知识与创新理念相结合,发现医学领域的新机遇,并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着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使学生能够在跨学科项目中发挥优势,共同解决问题,更好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医学领域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以创业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
学校以创业思维与能力培养为主的专业包括中药学类、公共管理类、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英语等17个专业。通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着重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引导学生识别市场机遇,学习创业规划和管理知识,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以及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态度,使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技能,形成独立的创业意识,并勇于实践自己的创业想法,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主要措施与内容
(一)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育(4学分)
将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课堂理论教学,要求每位学生修满4学分方可毕业。其中,通识课环节需修满2学分,公共选修课环节需修满2学分。
1.通识课环节创新创业教育理论课程
课程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
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其中,理论教学20学时,实践教学12学时。
开设学期:开设于第2学期
教学内容:以教授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以锻炼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使学生掌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必要能力。
组织实施:由人文教育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研室具体实施,安排专任教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2.公共选修课环节创新创业教育理论课程
课程名称:见创新创业公共选修推荐课程清单(附件1)
学时学分:要求学生修满2学分。
开设学期:第1-10学期(四年制按照第1-8学期计)
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商业计划书撰写、风险评估、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策略、团队建设与领导力培养等,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以及适应快速变化环境的能力。
组织实施:教务处利用课程中心平台组织学生进行选修。
(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充分挖掘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内容多样、形式丰富的专创融合实践教学活动,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1.专创融合高阶讲座
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组织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资深教师、青年博士等组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讲师库,开展具有国际视野的高阶知识讲座,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的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每次讲座计2-4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问学讲坛)。
开设学期:第3-4学期
主要内容:依托专业教师队伍,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注重融入国际国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等,强化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和创新方法运用,拓展学术视野,增强竞争力。
考核方式:提交专创融合教育记录表(详见附件2)
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人文教育学院
2.专创融合“四进”实践教学活动
在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基础上,利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讲师库优势资源,通过专创融合“四进”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尽早与专业教师和科技创新团队建立联系,尽早接触科研项目,强化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在特定领域内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方案。
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
开设学期:第3-4学期
主要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依托专业教师队伍和科技创新团队,组织学生进基地、进实验室、进工作室、进项目,开展专创融合“四进”实践教学活动。
考核方式:提交专创融合实践教学报告(详见附件3)
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其中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专业由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学(N学分)
通过引导参加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竞赛等素质拓展教学活动,有效丰富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促进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要求每位学生至少修满4学分方可毕业。
开设学期:第1-10学期(四年制按照第1-8学期计)
主要内容:
1.创新创业类项目
(1)学生作为负责人申报各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类项目,需提交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书,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计2学分。
(2)学生作为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前5位)获批立项校级创新创业类项目计4学分。
(3)学生作为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前5位)获批立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类项目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
(4)学生作为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前5位)获批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类项目计12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学4学分、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和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学4学分计算)。
2.创新创业类竞赛
(1)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加院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2学分。
(2)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加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4学分。
(3)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自治区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
(4)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12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学4学分、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和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学4学分计算)。
3.论文
(1)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般期刊论文计4学分,作为第2~5位作者发表一般期刊论文计2学分。
(2)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作为第2~5位作者发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计4学分。
(3)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计12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学4学分、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和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学4学分计算),作为第2~5位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
4.专利
(1)学生参与获批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参与人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其他参与者计4学分。
(2)学生参与获批发明专利,第一参与人计12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学4学分、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和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教学4学分计算),其他参与者计8学分(按照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活动4学分和专创融合实践教学4学分计算)。
考核方式: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无误后计入相应学分。
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