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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秋季学期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学校“4+4+N”创新创业育人体系的核心任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实施细则》(内医教发〔2025〕11号)和《内蒙古医科大学课堂教学和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内医党发〔2025〕47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循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校内课堂教学和活动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正确政治导向,严格把牢入口关、过程关、宣传关、处置关、问责关,确保课堂教学和活动可管可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不当言论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二)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是我校“4+4+N”创新创业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通过组织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资深教师、青年博士等开展高阶知识讲座,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的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三)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是指由学校主办,各教学单位承办,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高水平学术讲座活动。

二、组织与管理

(一)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办法。

(二)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讲座的正确政治方向,使其成为促进学校学术繁荣、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为培养合格的人才营造良好环境。

(三)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讲座活动进行过程监督,若发现讲座内容中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论,承担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同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审批部门。

(四)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课堂教学和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内医党发〔2025〕47号)文件要求,对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活动执行“一会一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报告人“双审制”。邀请校外人员作报告的,对报告人实行“双审制”,除主办单位审批外,还须征得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讲座承办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审批、备案等工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线上审批操作流程》(附件1)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五)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列入教学计划,讲座为4学时,学生以现场签字、盖章的形式进行修读。

(六)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由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批。

(七)专创融合高阶讲座举办完成,承办单位负责将《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反馈表》(附件2)送交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每学年汇总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开展情况,不断改进组织形式,提高课程建设成效。

三、讲座内容

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内容包括国际国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等经验分享;创新创业思维与能力培养、创新技术的应用、创业策略与政策解读、行业趋势与市场分析、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等。

四、计划审批流程

(一)学生所在教学单位,需要承办专创融合高阶讲座。从2023级本科生开始,每个学生毕业前须修够32学时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学时。

(二)承办讲座的教学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组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教师库,并从中选拔主讲人。

(三)承办讲座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需要修读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的学生人数确定每学期开设讲座的数量,在呼和浩特市的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每学期至少需要举办8场讲座。

(四)承办讲座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19周提交下一学期的《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汇总表》(附件3)进行备案,明确讲座主题、主讲人(姓名/职称/单位)、拟定讲座时间(精确到月份)、讲座校区、预估参与人数等信息。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备案时间、地点开展、不得变更主讲人和讲座主题。并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线上审批操作流程(附件1)完成审批备案。

(五)讲座举办至少5个工作日前完成学习通线上借教室申请,并将讲座时间、地点至教务处、宣传部备案。

(六)讲座举办至少3个工作日发送讲座电子海报至教务处。

五、上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完成线上审批备案的2025年秋季学期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以及2025年春季学期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反馈表纸质版(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1.教务处将对上报的讲座计划进行审核。各单位需自行协调确定讲座时间安排,避免与其他教学活动冲突。各单位须在讲座举办至少5个工作日前完成学习通线上借教室申请,并将电子版宣传海报(海报须包含:“专创融合高阶讲座”、讲座主题、主讲人、主讲人简介、讲座时间、讲座地点等核心信息)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2.各教学单位需确保讲座质量,按照计划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的顺利开展。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线上审批操作流程

2.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反馈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创融合高阶讲座汇总表

4.内蒙古医科大学报告会、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审批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