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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7 点击量:

 

毕业实习是本科生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旨在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岗位胜任力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加强毕业(专业)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障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习教学计划

(一)毕业实习

根据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教学大纲规定,2025年春季学期的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共涉及17个本科专业,共有820名学生。

1.在校本部进行毕业实习学生情况

药学等5个专业的303名学生的毕业实习在学校本部各学院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包括2021级药学专业本科学生165人,中药学专业本科学生38人,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本科学生38人,药物制剂专业本科学生47人,蒙药学专业本科学生15人。

2.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毕业实习

蒙药学等13专业共397人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分配至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毕业实习。包括2021级蒙药学专业本科学生25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生78人,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学生30人,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学生24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生16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生33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科学生30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学生35人,英语专业本科学生30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生30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生29人,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本科学生29人,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生7人。

3.实习就学生情况

公共事业管理等9个专业共117人已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应就业单位要求,采取实习转就业形式进行毕业实习教学。包括2021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7人、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11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9人、社会工作专业25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4人、市场营销专业30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6人、应用心理学专业15人。

4.自主联系实习情况

因个人原因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学生3人,包括2021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人、市场营销专业1人。

(二)专业实习

根据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教学大纲规定,2025年春季学期的专业实习教学任务有2022级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18人。

二、毕业实习分配工作原则

(一)规范实施

各专业负责单位应严格遵循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并依据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分配情况,规范有序地组织学生毕业(专业)实习报名和分配工作。

(二)综合实施

各专业负责单位应充分考虑各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生源地、学业成绩以及就业意向等因素,合理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分配工作,以确保实习教学任务分配规范与公正。

(三)协同实施

各专业负责单位积极主动与实践教学基地沟通联系,协同做好学生实习教学任务分配与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习教学工作要求

(一)规范实习教学管理

各专业负责单位应高度重视实习教学任务分配工作,应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实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各专业负责单位应加强与各实习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实习教学任务安排以及过程管理等工作的衔接,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进入实习单位,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开展实习前动员工作

各专业负责单位需组织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详细解读毕业实习分配实施方案与相关程序,明确实习教学目标与内容,强调安全提醒、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实习业务指导,以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

(三)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各专业负责单位应根据实习教学任务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填报实习志愿,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学生公示拟分配名单。各单位需认真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学生名单》,由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学生进入实习单位。

(四)制定实习教学计划

各实习教学单位应根据毕业(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明确实习岗位职责、实习内容与考核标准,以确保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五)严格分散实习管理

各专业负责单位应制定学生分散实习教学工作方案,加强对实习转就业与自主联系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需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积极与学生实习转就业以及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与联系机制,保证双方信息畅通、合作密切,协调各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过程的指导、记录与考核评价工作,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与服务,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在实习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与分散实习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专业负责单位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毕业(专业)实习分配,将毕业(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方案与自主联系实习教学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

(二)各实习单位需根据学校相关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以及各专业负责单位的实习教学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毕业(专业)实习教学计划,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相关材料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电子版(PFD文件)发送至邮箱nyd_sjjxgl@163.com。

联系人:单鑫(18548181024)、张华(15711167393)

附件:

1.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

2.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