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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自主联系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6 点击量:

 

内医教发〔2024〕85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季学期

自主联系实习工作的通知

 

实习教学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学校有关专业学生将于20251月13日进入实习教学单位开展毕业实习。进一步加强学校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规范自主联系实习,现将2025季学期自主联系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条件

(一)医疗机构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教学的医疗机构需设有该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科室,承担本科专业实习教学单位必须具备三级以上资质,需安排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带教。

(二)非医疗机构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教学的非医疗机构需设有该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科室或部门,承担本科专业学生实习的单位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带教经验。

二、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任务

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应具备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的教学条件,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教学各项任务,按要求填写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与实践技能操作记录,保障实习教学效果。

自主联系实习程序

(一)自主联系实习申请

已签订就业协议学生因就业单位要求需自主联系实习,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附件1)相关内容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签名同意,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出具实习接收函(附件2),向学校提出自主联系实习申请。

(二)就业情况证明

学生所提供的相关就业协议应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申请自主联系实习的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应对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学生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协议书明确实习培养方式、质量、责任、纪律和安全等问题样本见附件3。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教务处。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5%。

(四)教务处复审

自主联系实习申请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进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毕业(专业)实习教学。本次审核后,在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教学工作安排中,原则上不再进行自主实习审核。

(五)自主实习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自主联系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需委派专门的管理人员,确定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教学管理负责人,并建立稳定、有效的沟通与联系机制,保证双方信息畅通、合作密切,共同为自主实习学生提供高效的管理与服务,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四、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需填写《2025季学期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附件4),汇总申请书、单位接收函自主联系实习协议、就业协议材料并另附本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413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自主联系学生名单(EXCEL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签章后扫描PDF需发送至邮箱nyd_sjjxgl@163.com

联系人:单鑫(18548181024)、张华15711167393

 

附件:

1.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

2.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接收函(样本)

3.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协议书

4. 2025季学期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名单

 

 

教务处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