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教学建设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教学建设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报送虚拟教研室2024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点击量:

内医教发〔2024〕7号

关于报送虚拟教研室2024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计算机信息学院、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推动2024年春季学期虚拟教研室各项建设任务有序进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虚拟教研室工作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虚拟教研室范围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诊断学、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医学影像学、耳鼻喉科学、神经病学、皮肤性病学、专业外语、眼科学、循证医学、全科医学、精神医学、医工结合等16个虚拟教研室。

二、报送工作计划时间范围

本次各虚拟教研室应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3月-7月)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形式与内容

各虚拟教研室需认真研读《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教学虚拟教研室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内医校发〔2023〕60号)《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教学虚拟教研室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内医校发〔2023〕61号)。主任单位需与副主任单位、成员单位共同商讨,精心策划教学计划,每2个教学周或半个月至少安排1次虚拟教研室全体活动,并按照既定计划高标准完成所有规定任务,规范开展集体备课、专题教学研讨、教学示范与观摩、教师学习交流等。各教研室需定期组织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专题会议,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

学校研发的“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教学虚拟教研室平台”已正式上线,为虚拟教研室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活动组织形式。各虚拟教研室要充分运用平台的功能在线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设计、活动开展、考勤与监督指导等工作,保障各项教研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指导

各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活动至少2周前,确定好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人员等信息,经主任单位审核确认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各虚拟教研室主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主动参与和指导各虚拟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保障教学活动高质量开展,从而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报送材料与方式

各虚拟教研室要认真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经主任单位签章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报送至精诚楼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d_sjjxgl@163.com。

联系人:单鑫(***********)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教学虚拟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