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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5 点击量:

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

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实习单位: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内医教发〔2022〕28号)要求,各实习教学单位承载数量已经确定,请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与相关实习单位按照补充通知要求,完成毕业(专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的学生共116人,包括2018级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生78人、2020级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高职学生38人。

二、实习教学安排

(一)2018级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生共78人,暑期专业实习4周,实习时间于2022年8月1日至8月26日。分配至各单位实习生人数为: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8人、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人。

(二)2020级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高职学生共38人,毕业实习44周,实习时间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5月21日。分配至各单位实习生人数为:第一临床医学院15人、中医临床医学院8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10人、兰太药业5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需在2022年7月18日前报送毕业(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方案、毕业(专业)实习学生名单、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等相关材料。

(二)各实习单位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于2021年7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上述相关材料表格或模板均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内医教发〔2022〕28号),各单位报送的材料纸质版,均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d_shanxin@qq.com。联系人:单鑫,联系电话:0471-6653247 ***********。

教务处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