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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6 点击量: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

实习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毕业实习是学校各专业学生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岗位胜任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专业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共有17个专业的本科学生685人,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定的毕业实习任务安排,将于2022年1月9日开始毕业实习。

(一)校本部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情况

药学等6个专业共274名学生的毕业实习在学校本部各学院进行,不进行实践教学基地分配。包括2019级药学专业本科学生115人,药物制剂专业本科学生42人,中药学专业本科学生39人,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本科学生40人,蒙药学专业本科学生38人。

(二)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情况

预防医学等11专业共411人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分配至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毕业实习。包括2018级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生78人,2019级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学生29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生33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生34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生30人,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本科学生30人,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生37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学生4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生31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科学生40人,英语专业本科学生29人。

二、进入毕业实习时间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6月9日,各单位需在2023年1月7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分配,安排学生1月9日前进入毕业实习。

三、毕业实习分配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毕业实习分配原则

1、规范实施各二级学院、临床医学院要按照毕业实习工作方案与毕业实习名额分配情况,规范有序组织各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名和分配工作。

2、综合实施根据各专业学生情况,综合考虑学生生源地、学业成绩、就业意向、区域疫情风险等因素,合理分配实习。

3、协同实施主动与教学基地沟通联系,协调做好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分配与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毕业实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与要求,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认真组织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实习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2.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实习动员,说明相关规范与要求,做好安全提醒、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实习业务指导。

3.各二级学院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附件1),组织学生填报实习志愿,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实习分配学生名单》(附件2),经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安排毕业实习工作。

4.各二级学院要主动与毕业实习基地沟通联系,做好教学与毕业实习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毕业实习提供保障,确保毕业实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5.各专业根据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毕业实习大纲,认真组织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统筹规划,明确职责,提供教学条件保障,确定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参与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认真做好实习过程记录与考评,对实习学生学习过程与实践技能掌握程度进行总结。

6.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毕业实习学生将于2023年1月29日返岗,各学院在充分调研实习基地教学情况的基础上,自1月9日至1月29日协调组织开展线上实践技能指导。

四、自主联系毕业实习要求

(一)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毕业实习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实践教学基地完成,学生未经允许学生不得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各二级学院不得开具任何自主联系毕业实习推荐书。

(二)学生确因就业等特殊情况需自主联系毕业实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原分配毕业实习基地、学生家长签名同意,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出具实习接收函(样本见附件4),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将《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申请表》及《2023年春季学期学期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见附件5)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与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单位签订《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协议书》(附件6),明确实习培养方式、质量、责任、纪律和安全等问题。各二级学院需填写《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附件7),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安排学生进入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单位。自主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5%。

(三)学生自主联系的毕业实习单位应具备按照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教学条件。其中承担本科专业毕业实习的医院必须具备三级乙等以上资质,需安排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带教;承担专科专业毕业实习的医院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需安排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带教经验的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带教;其他承担本科专业毕业实习的单位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带教经验,承担专科专业实习的单位须具备两年以上相同专科专业或一年以上相近本科专业带教经验。

五、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需认真组织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分配,在2023年1月7日17:00前将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分配方案等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二)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制定各专业毕业实习方案,各二级学院做好收集汇总毕业实习方案的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1月8日17:00前上报教务处。

(三)上述毕业实习分配工作相关材料均需制作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nyd_shanxin@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 鑫(***********)

李 琛(***********)

附件: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学生专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docx

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专业)实习分配学生名单.xls

附件3: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4: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接收函(样本).docx

附件5: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名单.xls

附件6: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协议书.docx

附件7: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承诺书.docx

教务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