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学”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我校调整部分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儿科学专业:
儿科学专业自2022级开始,调整传染病学课程的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数 (理论/实验) | 原开课单位 | 调整后开课单位 |
传染病学 | 专业选修课 | 32(20/1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
二、精神医学专业
精神医学专业自2022级开始,调整传染病学课程的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数 (理论/实验) | 原开课单位 | 调整后开课单位 |
传染病学 | 专业选修课 | 32(20/1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