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专科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安全运行,现要求各课程承担单位组织教研室按要求填报教学实验项目信息,完善教学实验项目档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4-2025学年全年所有开设实验、实践、见习环节的课程。
二、填报内容
本次填报内容为每门教学课程涉及实验/实践/见习项目情况。
(一)课程基本信息:所属课程名称、开课单位、课程实验/实践/见习总学时
(二)实验项目信息:教学实验项目名称及学时、项目负责人(含工号)及项目组成员、实验类型(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
(三)实验情况信息:
实验耗材(名称、规格、数量)、实验仪器设备
(四)安全管理信息:危险源清单、实验室信息(中心名称、实验室名称及地点)、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五)实验内容概述
三、填报要求
(一)确保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验耗材、实验仪器、危险源清单、开展教学实验所属实验室(中心)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地点、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实验内容;
(二)必填字段不得空缺,禁止随意填写“无”;
(三)涉及多个实验项目的课程需按照逐项填报每个实验项目情况,多个实验项目总学时必须与该课程实验/实践/见习总学时相等。
(四)若面向不同专业开设的实验项目不同,请务必将所有专业的实验项目填报在所属课程表单中。
四、提交方式与时间
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1。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