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与学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学生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内医校发〔2023〕62号)文件精神,现就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教师应自觉遵循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教学工作标准,认真备课和授课,严禁无故改变教学进度和内容,确保教学质量。上课期间不得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课前,教师要组织学生“坐到前排来”,以避免前排空缺和后排学生玩手机的情况。课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把头抬起来”,对于学生在上课中的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教师应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肩负起教学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院长、分管教学院长、教学督导以及教研室主任深入一线听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