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教发〔2024〕73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充分调动高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中关于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实施体系,做实校级项目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年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二、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汇聚优质资源的重要契机。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改革和产学合作需求,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内容的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等方面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开展工作。
3.申报教师需填报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下载)。每位申请教师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4.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
三、申报流程
1.项目指南发布、项目申请、协议备案等均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进行( 平 台 网 址 :http://cxhz.hep.com.cn)。
2.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
3.各单位在2024年12月9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将项目申报书(平台下载,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3)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后,上报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加盖教务处公章。
5.申报人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PDF文件),上传后先再提交企业评审,再由学校审核。
6.项目申报通过后,申报教师和企业协商确定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协议拟定后,申报教师需按照学校合同审查相关要求完成审查及备案。
7.学校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立项结果进行核定,最终结果经审查后公布立项结果。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推进校企合作、提高实践育人水平、加强创新探索的重要抓手,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争取推荐产生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项目,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许涛 白雪 联系电话:6657007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2.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24年度内蒙古医科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