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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2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

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选用使用管理工作,提升教材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请各教学单位按《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编排工作的通知》(内医教发〔2024〕80号)要求认真落实教材选用任务,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及要求

(一)选用原则

1.选用教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教材统一使用(见附件1)。思想政治教育课、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选用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教育部和中宣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2和附件3。

3.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在同类教材中,鼓励优先选用获得国家教材委员会评选的全国优秀教材、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遴选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编写的普通规划教材)、其它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材基本信息(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年月、书号)可参考各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目录,详见附件4。

(3)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选用要求

1.每一门课程,包括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等,原则上都应选用教材(包括公开出版的教材和自编教材、讲义、课件等)。

2.选用教材应为正式出版的最新教材或最新修订版教材。同时,为了维护教材的稳定性,各课程教材使用未满三年不做更换。

3.选用境外教材须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执行。

4.现有公开出版的教材确实无法完全满足教学需要的,开课教师可考虑选用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中需使用自编讲义时,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并报教务处备案。达到正式出版要求后交付出版社出版,成为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材。

二、选用程序

(一)由各教学单位的教研室依据教材选用原则标准召开教材选用研讨会,集体讨论后决定选出符合各课程教学需要的优秀教材。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由分管教学院长和党委书记(党总支)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二)如所选教材为第一次使用,需由教学单位教材与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查,确保教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并将审查结果报教材科备案,报请学校同意后方可选用。

三、教师及学生用书

(一)教师用书需按实际教学需要量征订。“教师用书量”和“任课教师名单”须填写教师用书申领表(见附件5)。同版本的教材在三年内不得重复领取;学生用书征订须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学生年级、专业、课程、以及对应教材信息,确保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版本一致,各项信息核对无误,避免因错订、重订、漏订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

(二)教师用书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填报教材征订计划单(见附件6),教务处统一征订;教学参考资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解决。学生用书根据发布的教材使用目录进行购书。

(三)无教材或未选用《内蒙古医科大学教材选用目录》、行业规划教材、获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近三年出版教材的,请教师填写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见附件7),各教学单位逐级审核,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如未通过需继续选择适用教材。

注意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教材选用信息。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全称,不可填写简称。(“教材规划名称”栏填写教材的规划级别,如“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二)本次教材征订以《内蒙古医科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2021版)为参照,与培养方案规定学期课程不一致的教材征订需提交说明。教学单位须认真审核教师所提交的征订信息。在教材征订审批表报送教材科后,因教学任务调整,需增加或调换教材的,应立即告知教材科并做好相关教材补订工作,确保对应课程教学所需。

(三)请各教学单位在12月18日(星期三)17:00下班前,将电子版(领导签字盖章PDF版和word版)材料按要求通过智慧医大进行报送(见附件8),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材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因教育部一直未评选“十三五”“十四五”国家级教材,如上一版教材为“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材,默认可正常选用最新修订版教材,即“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材,此类情况无需填写《教材使用情况说明》,只在备注处说明即可。(如,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内科学》为“十二五”国家级教材,可正常选用第九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无需填写情况说明。)

(五)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课程所在学期、授课年级和专业、教材相关信息,由于填报错误造成的漏订、错订等情况,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教材科办公地点:金山校区E座213室;联系人:史老师,常老师;联系电话:0471-6657014。

教务处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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